案件名称:襄阳市永发达汽车修理厂与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鄂0602行初56号
所属地区:湖北省襄阳市案件类型: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行政一审
裁判日期:2020-09-18公开日期:2021-01-04
当事人:襄阳市永发达汽车修理厂;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胡楠
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20)鄂0602行初56号原告:襄阳市永发达汽车修理厂,住所地:襄阳市高新区富康西路。

经营者:刘铁兵,男,1962年7月19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家军,湖北联帮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

法定代表人:杨克万,该局局长。

第三人:胡楠,男,1997年2月7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枣阳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泽源,湖北思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襄阳市永发达汽车修理厂与被告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第三人胡楠工伤认定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6日受理。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襄阳市永发达汽车修理厂于2020年9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襄阳市永发达汽车修理厂申请撤回对被告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起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