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马思才、汪建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07民终4459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新乡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二审
裁判日期:2020-09-27公开日期:2020-12-31
当事人:马思才;汪建军;李永霞;王明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07民终445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马思才,男,46岁,1973年9月15日,回族,住封丘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汪建军,男,1970年10月26日生,汉族,干部,住封丘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岐军,河南风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温伟倩,河南风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审被告:李永霞,女,1976年8月17日生,回族,农民,住封丘县。

原审被告:王明章,男,1974年1月20日生,汉族,农民,住雎县,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保公司),住所:新乡市红旗区新飞大道****楼临街。

负责人:王英,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姚恩强。

上诉人马思才因与被上诉人汪建军、原审被告李永霞、王明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2020)豫0727民初10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经本院传票合法传唤,上诉人马思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