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甘露,女,汉族,1992年6月18日出生,住湖南省湘阴县。
被执行人:刘雄文,男,汉族,1963年10月30日出生,住湖南省湘阴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甘昆、甘露与被执行人刘雄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甘昆、甘露与被执行人刘雄文于2020年8月25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现正在履行期间。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应予终结,如被执行人刘雄文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前述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甘昆、甘露可在法定期限内重新申请立案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