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李庆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0102财保2096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济南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其他
裁判日期:2020-09-21公开日期:2020-12-17
当事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李某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102财保2096号 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住所地济南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王某,行长。

被申请人:李某某,男,1968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公民身份号码:。

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于2020年9月14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李某某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64115.28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李某某的银行存款564115.28元或查封其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