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吴文平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赣0426执454号
所属地区:江西省德安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9-08公开日期:2020-10-30
当事人:吴文平
案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赣0426执454号移送执行人德安县人民法院,住所地江西省德安县桂林大道**。

法定代表人:王厚勤,院长。

被执行人吴文平,男,汉族,1965年6月27日出生,住,住所地江西省德安县/div>德安县人民法院移送执行吴文平罚金一案,德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赣0426刑初43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德安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7日将本案移送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文平向本院表示,因目前困难,每月月底先支付300元罚金,待条件好转,一次性付清剩余罚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