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孙健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乳山市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1083执1247号之二十三
所属地区:乳山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9-29公开日期:2020-09-30
当事人:孙健
案由:其他案由

乳山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鲁1083执1247号之二十三被执行人:**,男,汉族,1965年05月21日生,住乳山市。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乳山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