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贾敏敏与张学功、霍学研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0125民初2856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济南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9-01公开日期:2020-10-03
当事人:贾敏敏;张学功;霍学研;霍思民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0125民初2856号原告:贾敏敏,女,1988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济阳区。

被告:张学功,男,45岁,汉族,住济南市济阳区。

被告:霍学研,男,37岁,汉族,住济南市济阳区。

被告:霍思民,男,1962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济阳区。

原告贾敏敏与被告张学功、霍学研、霍思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31日立案。

原告贾敏敏以原、被告达成和解为由,于2020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贾敏敏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