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王云飞、王雅萍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0702执1220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潍坊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9-07公开日期:2020-11-11
当事人:王云飞;王雅萍;潍坊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鲁0702执1220号申请执行人:王云飞,女,1977年5月9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被执行人:王雅萍,女,1983年5月23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被执行人:潍坊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田柳镇镇政府驻地二中路口西500米路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83312849935T。

法定代表人:于学俊,经理。

本院在执行王云飞与王雅萍、潍坊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我院于2019年9月27日以(2019)鲁0702财保900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潍坊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

现因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