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百色市右江灌区管理中心、黄少良供用水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桂1021民初2648号之一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9-29公开日期:2020-10-10
当事人:百色市右江灌区管理中心;黄少良
案由:供用水合同纠纷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桂1021民初2648号之一 申请人:百色市右江灌区管理中心,住所地:广西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解放东路33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10004994392650。

法定代表人:农海,该单位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献佳,该单位职工。

被申请人:黄少良,男,1968年9月29日出生,壮族,住广西百色市田阳区。

申请人百色市右江灌区管理中心与被申请人黄少良供用水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在诉讼中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黄少良名下的银行存款530.16元。

申请人以其所有的财产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黄少良名下的存款530.16元。

以上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限额为530.16元。

冻结期限12个月。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