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牛犇与安旭东、丁一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易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冀0633民初2263号
所属地区:易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9-28公开日期:2020-11-20
当事人:牛犇;安旭东;丁一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河北省易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633民初2263号 原告:牛犇,男,1988年9月7日出生,汉族,河北省保定市易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文杰,河北悦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旭东,男,1992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河北省保定市易县。

被告:丁一,男,1992年5月29日出生,回族,河北省保定市易县。

原告牛犇与被告安旭东、丁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6日立案。

原告牛犇于2020年9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