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广安市富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建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川1602民初4979号
所属地区:广安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9-28公开日期:2020-10-31
当事人:广安市富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建江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川1602民初4979号 原告:广安市富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广安市平安大道******车库**。

法定代表人:邓丽君。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红梅,女,生于1972年4月29日,汉族,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系该公司员工,特别授权。

被告:李建江,男,生于1977年12月4日,汉族,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原告广安市富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建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6日立案。

原告广安市富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