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王华,该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丽君,该行员工。
被告:**,男,1986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柴桑支行诉被告**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日立案。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柴桑支行以被告已归还欠款为由,于2020年9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