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山东水尔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址地: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
法定代表人:陈桂芝。
申请人赵伟清于2020年9月21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查封被申请人山东水尔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1827.54元或其他等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赵伟清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申请人赵伟清冻结、查封被申请人山东水尔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1827.54元或其他等值的财产的保全申请。
案件申请费838元,由申请人赵伟清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