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重庆三胜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渝0105民初16874号
所属地区:重庆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9-03公开日期:2020-09-27
当事人:重庆三胜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渝0105民初16874号原告:重庆三胜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一支路6号24-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622194698G。

法定代表人:洪文超,董事长。

被告: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开元路2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10966。

法定代表人:张锋,董事长。

原告重庆三胜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4日立案。

原告于同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其处分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