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裴友清,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小兰,女,1965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系裴友清妻子。
被告:周述喜,男,1968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
原告黄山市黄山区美乐猴茶叶有限公司与被告周述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7日立案。
黄山市黄山区美乐猴茶叶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本案黄山市黄山区美乐猴茶叶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