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童之磊,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洋,女,公司员工。
被告:上海峻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科路515号1301室。
法定代表人:韩洪彬,总经理。
原告中文在线(天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峻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7日立案。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20年8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