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薛刚,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张雷,男,汉族,1981年1月18日出生,住安徽省临泉县。
原告阜阳市天旺汽配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张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2日立案,原告阜阳市天旺汽配销售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阜阳市天旺汽配销售有限公司在诉讼中自愿撤回起诉,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