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李水平。
申请执行人张隆球与被执行人李水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湘0181民初8625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20年8月10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予履行。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