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侯昌银,男,1954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高宗海,男,1971年1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管孝英,女,1962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司开年,男,1953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肥东县。
原告:张有良,男,1974年2月1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赵金连,女,1964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高应法,男,1955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高泽福,男,1939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高宗奎,男,1972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王先芬,女,1971年4月17日出生,回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高宗宝,男,1966年7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柏运宝,男,1963年7月10日出生,回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王恩渤,男,1952年8月1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王维舟,男,1972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侯金霞,女,1974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周顺翠,女,1975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以上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金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夏启良,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合肥玖福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民新民族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A2NRJPU3130D。
法定代表人:陈积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白礼建,男,1965年6月11日出生,回族,住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倪岩柏,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焦文君,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高宗发、侯昌银、高宗海、管孝英、司开年、张有良、赵金连、高应法、高泽福、高宗奎、王先芬、高宗宝、柏运宝、王恩渤、王维舟、侯金霞、周顺翠与被告合肥玖福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白礼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6日立案。
原告高宗发、侯昌银、高宗海、管孝英、司开年、张有良、赵金连、高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