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陈婧,该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该支行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浩宁,河南修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天亮,男,1996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被告:新密银基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新密市刘寨镇云岩大道一号。
法定代表人:李东晓,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侯丽斌,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傅小青,该公司员工。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桐柏路支行诉被告杨天亮、新密银基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3日立案。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桐柏路支行于2020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桐柏路支行申请撤诉,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