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俞少水,男,1979年2月28日生,汉族,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住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1103民初1057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俞少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