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杨国涛与山东艺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陈晶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1602民初2719号
所属地区:滨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9-17公开日期:2021-04-29
当事人:杨国涛;山东艺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陈晶
案由:合伙协议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鲁1602民初2719号 原告:杨国涛,男,1980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个体经营者,住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

被告:山东艺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滨州市山东房投置业广场B座14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2588755067G。

法定代表人:高松,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陈晶,女,1977年6月1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

原告杨国涛与被告山东艺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腾公司)、陈晶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杨国涛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艺腾公司、陈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国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16500元及利息(以16500为本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9月2日起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18年11月1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艺腾全脑教育》直营校协议,原被告于2019年4月8日签订《合作协议》,2019年9月2日结束合作,并作出结算,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据一张计16500元,被告至今未付。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望判如所诉。

被告艺腾公司、陈晶均未作答辩。

经审理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8年11月18日,原告杨国涛(乙方)与被告艺腾公司(甲方)签订《艺腾全脑教育》直营校协议,约定:一、甲方特此制定乙方为《艺腾教育》的直营校(或直营培训机构),依据本协议开展“全脑教学”业务;乙方接受该指定,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履行该指定下的各项权利及义务。

二、授权区域、内容及期限1.指定乙方目前暂在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路××区直营校(或直营培训机构)。

2.在本辖区内推广实施艺腾全脑教育系列课程。

3.授权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合作愉快可续签。

三、直营校合作条件3.直营校盈利分成比例:甲方纯利润50%,直营校(乙方)纯利润50%;4.乙方以商务办公楼房一幢为标的取得与甲方合作资格;5.乙方负责办公室内外装修、取暖费等硬件设施费用;6.办公、家具、运营费用及师资费用共同承担;7.学费统一打入甲方账户;8.营业额收入五万以内(含五万元),资金交付乙方,超出五万后,按合同分成比例分红……。

陈晶以艺腾公司授权代表名义在甲方落款处签字,杨国涛在乙方签字。

双方签订《艺腾全脑教育》后,杨国涛按协议租赁了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路××区沿街房一间上下三层用作经营直营校,杨国涛称年租金33000元、房屋装修12000元左右、购置教学桌椅及器材8000元左右花费。

期间招收培训学生17人,收取学费50769元,艺腾公司派出两名教师邢立冉、王雲轩负责平时的教学活动,2019年12月份停止经营。

2018年12月19日,杨国涛(乙方)与艺腾公司(甲方)签订《补充协议》,内容为:甲乙双方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补充如下条款:乙方经营的山东艺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市东区直营校为山东艺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直营校,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双方风险共担。

陈晶在该补充协议甲方落款处签字,并加盖艺腾公司公章。

2019年4月18日,艺腾公司(甲方)与杨国涛、孙峰(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在2019年4月8日就乙方租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与渤海七路交叉口以西路南滨城区实验小学沿街房给学生搞文化课辅导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文化课辅导的老师及相关教程由甲方负责。

2.招生、教学地点、教学器材由乙方负责。

3.利润按学费的50%平分,即甲方占50%,乙方占50%。

4.乙方收取的学费扣下自身的50%,其余给甲方。

5.鉴于乙方中杨国涛早与艺腾公司有合作协议前,孙峰为后期加入,因此孙峰的合作仅限文化课辅导,至于介绍学习艺腾全脑课程的按每介绍一个孩子所交学费的20%给提成,提成的拨付按杨国涛原与艺腾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执行。

陈晶在该合作协议甲方落款处签字,并加盖艺腾公司公章。

2019年9月2日,陈晶给杨国涛出具证明一份,内容为;“陈晶(艺藤教育)欠杨国涛东区分校学生缴纳的费用壹万陆仟伍佰元整。

经双方友好协商,杨国涛愿承担邢立冉老师2019年7月、8月的工资合计柒仟元整,剩余玖仟伍佰元整为陈晶(艺藤教育)欠杨国涛的分红费用,该费用陈晶转为后期老师的全脑课程培训费用,以杨国涛所派老师来学习的出勤签名为准。

” 庭审中,杨国涛提交与陈晶于2019年12月19日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其中陈晶给杨国涛发送微信“再后来你要求退费,解除培训费协议,我答应2020年3月份把16500元-暑假给我的费用3060元=13400元退给你……”。

杨国涛提交与陈晶2019年10月10日至2020年5月26日的九次通话录音,陈晶和杨国涛对合作经营直营校欠款的问题进行了确认,其中2019年12月15日通话录音中有2019年4月18日双方《合作协议》陈晶应分得的50%利润,陈晶要求从16500元欠款中扣除,杨国涛答应“行啊行啊陈总”,杨洪涛陈述按双方《合作协议》各50%利润应该给陈晶3060元。

2020年5月9日,杨国涛再次与陈晶手机通话要款时,杨国涛称:“你没事啦,你滨州这边一点也不干了吗?”陈晶答:“不干了”。

杨国涛称:“奥,你说的利息怎么算,你欠我钱的利息”。

陈晶答:“你愿怎么算都行,不过我刚才没法跟你说,我可能在月底”。

杨国涛称:“你不管月底也好,咱这个账很清楚”。

陈晶答:“你怎么算都行呀”。

杨国涛称:“我看看,一共13500元,这个数你也知道,月底时给我,你还按原数16500元,你看行吧?”陈晶答:“行啊”。

杨国涛称:“咱就这么说好啦,月底这是2020年5月吧,5月底”。

陈晶答:“6月10日之前,行吧”。

杨国涛称:“2020年6月10号之前你把16500元一把都给我,是这个意思吧?”陈晶答:“行”。

另查明,2020年1月3日,邢立冉起诉山东艺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资8667.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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