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珠海市天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裕珑石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粤0404民初2535号
所属地区:珠海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9-30公开日期:2021-05-31
当事人:珠海市天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裕珑石化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404民初2535号原告:珠海市天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珠海市横琴新区×××××××××-69185(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郑某1。

被告:珠海裕珑石化有限公司,住所地: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装卸站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蒋国成,董事长。

原告珠海市天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裕珑石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30日立案。

原告珠海市天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