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苗,山东荟萃律师事务律师。
被告:山东腾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322号生产厂3号楼1-1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庆国,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曲昱颖,山东冠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德艳,山东冠鲁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李倩倩与被告山东腾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立案,原告李倩倩于2021年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李倩倩的撤诉申请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