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李倩倩与山东腾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鲁0115民初344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济南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1-20公开日期:2021-04-29
当事人:李倩倩;山东腾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鲁0115民初344号原告:李倩倩,女,1985年1月26日出生,住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苗,山东荟萃律师事务律师。

被告:山东腾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322号生产厂3号楼1-1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庆国,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曲昱颖,山东冠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德艳,山东冠鲁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李倩倩与被告山东腾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立案,原告李倩倩于2021年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李倩倩的撤诉申请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