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康瑜,山东远识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邹平华伟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邹平市黄山街道办事处崔家村凤凰城小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6562510096P。
法定代表人:张宗涛,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苗,山东天健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范文涛与被告邹平华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伟置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于2021年1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华伟置业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且不影响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