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赵学功,男。
被执行人:晋中中建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地址榆次区修文镇东郝村。
法定代表人:牛顺昌,男,汉族,1987年1月29日生,任晋中中建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住榆次区。
本院在执行乔文华与晋中中建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榆劳仲裁字[2020]563号裁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