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黎国祥、高志智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案号:(2021)赣1021执69号之二
所属地区:江西省南城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1-19公开日期:2021-04-14
当事人:黎国祥;高志智;杜伟;罗应良;邱红英
案由:合伙协议纠纷

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赣1021执69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黎国祥,男,1978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南城县, 申请执行人高志智,男,1988年9月15日出生,汉族,住南城县, 申请执行人杜伟,男,1982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南城县, 申请执行人罗应良,男,1989年1月9日出生,汉族,住南城县, 被执行人邱红英,女,1978年9月12日出生,汉族,住南城县, 申请执行人黎国祥、高志智、杜伟、罗应良与被执行人邱红英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查封了被执行人邱红英在南城县建昌镇邱坊村余泗石的不动产【不动产证号:赣(2017)南城县不动产权第0004347号】。

因案件已履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