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114810012173831。
负责人沈朝辉,系该局局长。
被执行人:刘宝洲,男,1964年3月17日生,满族,住兴城市。
本院依据兴城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1日作出的(2019)辽1481行审235号行政裁定书,申请人兴城市自然资源局与被执行人刘宝洲行政非诉一案。
我院于2021年1月11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宝洲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现被执行人刘宝洲已履行给付义务。
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