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丁静诉周玲君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寿光市人民法院案号:(2021)鲁0783执保71号
所属地区:寿光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1-07公开日期:2021-03-15
当事人:丁静;周玲君
案由:申请保全案件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783执保71号 申请保全人:丁静,女,1982年8月20日生,汉族,住寿光市。

被保全人:周玲君,女,1985年2月2日生,汉族,住淄博市桓台县。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丁静与被保全人周玲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保全人丁静于2021年1月6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已经作出(2021)鲁0783民初1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存款2625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财产。

该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该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