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全人:周玲君,女,1985年2月2日生,汉族,住淄博市桓台县。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丁静与被保全人周玲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保全人丁静于2021年1月6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已经作出(2021)鲁0783民初1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存款2625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财产。
该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该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