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邓良敦。
被申请人:昆山华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昆山市玉山镇玉城南路****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08277534G。
法定代表人:徐伟民。
本院依法受理申请人昆山理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昆山华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已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昆山华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申请人昆山理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诉讼财产保单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