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陈唯芊。
被执行人:张新鹏,男,1967年06月04日出生,住,住所地浙江省温岭市/div> 被执行人:张荣彪,男,1966年09月04日出生,住,住所地浙江省温岭市/div> 本院在执行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龙支行与张新鹏、张荣彪申请支付令一案中,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龙支行于2021年1月22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
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