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杜桂林与李双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黑0623民初1338号之一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林甸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8-17公开日期:2021-06-30
当事人:杜桂林;李双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黑0623民初1338号之一原告:杜桂林,男,1955年2月25日出生,汉族,住大庆市林甸县,被告:李双,男,1980年2月17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安达市,原告杜桂林与被告李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在举证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于2020年8月10日裁定,驳回了李双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李双不服上诉至大庆中级人民法院,故本案中止审理。

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