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346919321M(1-1)法定代表人:杨贵,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俊梅,山西晋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任春虹,女,1993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宁县。
身份证号:×××被告:贺腾,男,1990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宁县。
身份证号:×××原告山西众汇广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任春虹、贺腾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5日立案。
原告山西众汇广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是其对诉讼权利的自由行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