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吕红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闽0503民初7166号
所属地区:泉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8-20公开日期:2021-04-26
当事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吕红辉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503民初7166号 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住所地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9号连捷国际中心大厦一层101.102.103.106.107.109.117.118单元、五层04单元部分区域、三十一层、三十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6784777697。

负责人:薛志信,该分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简麟鹤,福建铁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珍粦,福建铁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吕红辉,男,1967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泉州市丰泽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被告吕红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缓交或者免交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