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翁武霖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赣0103执3141号
所属地区:江西省南昌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8-12公开日期:2020-10-21
当事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翁武霖
案由:其他案由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赣0103执3141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40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72362677E。

负责人:张健,该分行行长。

被执行人:翁武霖,男,1981年2月20日生,汉族,住:福建省福清市。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赣0103民初6882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8月10日向被执行人翁武霖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上述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