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李秋云、梁汉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闽0203执11269号
所属地区:厦门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8-07公开日期:2020-09-28
当事人:李秋云;梁汉强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闽0203执11269号 申请执行人:梁汉强,男,1992年7月22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被执行人:李秋云,女,1980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汉强与被执行人李秋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闽0203民初2130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