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深圳市开戎照明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粤0306执18849号
所属地区:深圳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8-28公开日期:2020-09-30
当事人:深圳市开戎照明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306执18849号 移送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深圳市开戎照明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松白路荔湖花园旁6栋4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HMCG8T。

法定代表人李军。

在被执行人深圳市开戎照明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306民初337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缴纳诉讼费的义务,该缴纳义务被移送至本院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发现本案所涉诉讼费缴纳义务已在(2018)粤0306民初3378号民事判决书所涉执行案件中一并执行。

本院认为,本案所涉执行内容已在其他案件中一并执行,本案无需执行,依法应予终结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