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史彦风与高广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冀1002民初1757号
所属地区:廊坊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8-27公开日期:2020-09-16
当事人:史彦风;高广红
案由:合同纠纷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1002民初1757号 原告:史彦风,男,汉族,1986年7月6日生,住廊坊市安次区。

被告:高广红,女,汉族,1963年7月2日生,住廊坊市安次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史彦风诉被告高广红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8月27日收到原告史彦风提出的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史彦风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