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沪0117民初17183号之二
所属地区:上海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8-17公开日期:2021-03-01
当事人:上海绿地松灏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葛春方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沪0117民初17183号之二本院于2020年7月30日对原告葛春方与被告上海绿地松灏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沪0117民初17183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告葛春方与被告上海绿地松灏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9年12月12日和2020年4月27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补正为:“原告葛春方与被告上海绿地松灏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9年12月12日和2020年4月27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于2020年4月28日依法裁定转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案件受理费9,482元,减半收取计4,741元,由原告葛春方负担4,716元(已付),被告上海绿地松灏置业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