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刘玉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0103民初8307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济南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8-24公开日期:2020-11-18
当事人: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刘玉东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0103民初8307号原告: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住济南市市中区拥军路与刘长山路交口南1000米融汇城售楼处**。

法定代表人:陶承东,负责人。

被告:刘玉东,男,1983年10月31日出生,汉族,住,住济南市他身份情况不详。

原告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刘玉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1日立案,原告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在本案诉讼期间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