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申请执行人石家庄迅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杨雷、付晓娜等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冀0102执2005号
所属地区:石家庄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8-31公开日期:2020-09-18
当事人:石家庄迅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杨雷;付晓娜;袁彩霞;杨立同;高继云;徐营彬;孙娜;袁丽棉;王占礼;贾军华;董利勇;高荣荣;王利朝;魏占立;魏苏欣;田兰兰;何亚杰;成培梁;孙含笑;刘子信;陈成群;苏小芹;牛金中;胡旭龙;徐敬;高峰;刘晓坤;耿跃雷;李彦亮;时永朝;江建民;王建龙;项春雪;吴仁振;王美林;贾玉才;宋彦肖;马伟欣;付建辉;张保英;于超;李会欣;赵泽民;安水生;吕素辉;杨志峰;乔文亮;程焕荣;张京超;牛瑶瑶;戎江波;魏彦芳;梁桂芳
案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冀0102执2005号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迅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估计汽车贸易园区泰得国际B座408。

法定代表人:安文峰,经理。

被执行人:杨雷、付晓娜、袁彩霞、杨立同、高继云、徐营彬、孙娜、袁丽棉、王占礼、贾军华、董利勇、高荣荣、王利朝、魏占立、魏苏欣、田兰兰、何亚杰、成培梁、孙含笑、刘子信、陈成群、苏小芹、牛金中、胡旭龙、徐敬、高峰、刘晓坤、耿跃雷、李彦亮、时永朝、江建民、王建龙、项春雪、吴仁振、王美林、贾玉才、宋彦肖、马伟欣、付建辉、张保英、于超、李会欣、赵泽民、安水生、吕素辉、杨志峰、乔文亮、程焕荣、张京超、牛瑶瑶、戎江波、魏彦芳、梁桂芳。

本院在执行石家庄迅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杨雷、付晓娜、袁彩霞、杨立同、高继云、徐营彬、孙娜、袁丽棉、王占礼、贾军华、董利勇、高荣荣、王利朝、魏占立、魏苏欣、田兰兰、何亚杰、成培梁、孙含笑、刘子信、陈成群、苏小芹、牛金中、胡旭龙、徐敬、高峰、刘晓坤、耿跃雷、李彦亮、时永朝、江建民、王建龙、项春雪、吴仁振、王美林、贾玉才、宋彦肖、马伟欣、付建辉、张保英、于超、李会欣、赵泽民、安水生、吕素辉、杨志峰、乔文亮、程焕荣、张京超、牛瑶瑶、戎江波、魏彦芳、梁桂芳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102民初6349号、749号、6195号、1442号、748号、6350号、6351号、1415号、6010号、6012号、746号、1441号、1609号、742号1607号、759号、1445号、9487号、1446号、751号、1444号、3781号、1443号、3777号、744号、3779号、2564号、2566号、1526号、6011号、6192号、2033号、6009号、6008号民事判决书已依法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内容: 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10日内共同偿付原告石家庄迅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及违约金,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在执行中,我院于2020年5月7日、8日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2020)冀0102执1980到203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告知书,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金融机构账户、住房公积金、收益类保险、股息红利、金融理财、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

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无金融理财、无住房公积金、无收益类保险等财产,我院已将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另,本院于2020年8月31日与申请人进行了终本约谈,将执行情况向申请执行人释明,被执行人已经不在公司所在地址办公,申请人不再要求法院去查找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同意本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应当依法履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