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人:姚坤。
2019年11月6日,本院裁定受理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卓通信科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金卓通信科技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0年8月12日,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以金卓通信科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请求本院裁定宣告金卓通信科技公司破产。
本院查明,金卓通信科技公司于2011年7月18日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立荣,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股东为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莞市。
金卓通信科技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维修:通信设备、通信设备软件、硬件及技术服务;移动电话机(硬件、软件、技术服务及周边配件)、数据终端设备、影音设备、信息技术设备(计算机及周边配件)、电信终端设备等;案件受理后,管理人对金卓通信科技公司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接管。
经管理人调查接管,金卓通信科技公司名下有货币资金12111711.22元;存货经评估价值为18220096.00元;机器设备4台,经评估价值为16800.00元;注册商标8个,经评估价值为4480.00元;专利28件,经网络拍卖价值为35230.00元;账面应收款216423887.52元。
根据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诚信专审字[2020]第164号清算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1月30日,金卓通信科技公司资产总额456643133.77元;负债总额8505979960.67元;净资产总额-8049336826.90元。
2020年4月8日,本院裁定确认东莞市美光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等86家债权人的债权,确认金额为3228672372.85元。
2019年12月9日,深圳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重整申请,并提出将金卓通信科技公司、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金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