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孙亚光,黑龙江开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桂云,女,1958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哈尔滨市香坊区。
原告李震与被告刘桂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9日向原告李震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原告李震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