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柳某1与柳某2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0811民初3838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焦作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8-24公开日期:2020-10-30
当事人:柳某1;柳某2
案由:分家析产纠纷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0811民初3838号原告:柳某1,男,1949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

被告:柳某2,男,1953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

原告柳某1与被告柳某2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7日立案。

原告柳某1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