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丁欣楠与丁保林、丁景林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赞皇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冀0129民初967号
所属地区:赞皇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8-03公开日期:2020-10-29
当事人:丁欣楠;丁保林;丁景林
案由: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河北省赞皇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129民初967号 原告:丁欣楠,男,1991年3月3日出生,汉族,住赞皇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一民,系河北晟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丁保林,男,成年,汉族,住赞皇县。

被告:丁景林,男,成年,汉族,住赞皇县。

原告丁欣楠与被告丁保林、丁景林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3日受理。

原告丁欣楠在本院受理该案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缴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