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8562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苏0507民初8562号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8-06公开日期:2020-08-28
当事人:相城区太平五川建材经营部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苏0507民初8562号 本院于2019年12月26日对原告相城区太平五川建材经营部与被告冯智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苏0507民初8562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该判决书中第一页第一段“原代:相城区太平五川建材营业部,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沈桥村工业区。

”应补正为“原告:相城区太平五川建材经营部,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沈桥村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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