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邵火头、相蒙蒙等与梁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案号:(2019)豫1481民初6155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永城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09-09公开日期:2020-06-17
当事人:邵火头;相蒙蒙;梁莉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1481民初6155号原告:邵火头,男,1982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永城市。

原告:相蒙蒙,女,1986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永城市。

二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红杰,河南正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梁莉,女,1975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正阳县。

原告邵火头、相蒙蒙与被告梁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7月8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预案经审查认为,立案后,被告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