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胡兴与张志成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案号:(2019)川1381民初4348号
所属地区:四川省阆中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09-18公开日期:2020-06-17
当事人:胡兴;张志成
案由:居间合同纠纷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川1381民初4348号 原告:胡兴,男,生于1982年9月22日,汉族,住重庆市万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志平,重庆市万州区太白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张志成,男,生于1988年12月10日,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

原告胡兴诉被告张志成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