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叶志平,重庆市万州区太白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张志成,男,生于1988年12月10日,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
原告胡兴诉被告张志成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