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山东荣盛富翔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河东区九曲滨河东路与凤仪街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姚志强,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鲁1312民初2350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9月20日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