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梁永明,男,1969年8月2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瑞昌市人,住瑞昌市。
申请执行人周升东与被执行人梁永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2018)赣0481民初89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8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按照调解书支付执行款355685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梁永明同意于2020年1月15日前还清欠款355685元。
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此次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且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法应当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