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周升东、梁永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案号:(2019)赣0481执1046号
所属地区:江西省瑞昌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19-09-12公开日期:2019-12-25
当事人:周升东;梁永明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赣0481执1046号 申请执行人:周升东,男,1974年1月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瑞昌市人,住瑞昌市。

被执行人:梁永明,男,1969年8月2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瑞昌市人,住瑞昌市。

申请执行人周升东与被执行人梁永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2018)赣0481民初89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8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按照调解书支付执行款355685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梁永明同意于2020年1月15日前还清欠款355685元。

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此次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且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法应当终结